和多少人做爱才算够:对“价值调适原则”的检验
多性伙伴行为者对于性的热情,是否会因为他们拥有过很多性伙伴而降低呢?或者说,是否在经历了一定的性伙伴数之后,他们在新的性伙伴那里就感觉不到性的新奇刺激了呢?对于那些原本就是以猎艳为目的的多性伙伴行为者,要在多少次猎艳成功之后,才会对猎艳失去热情呢?
在埃默森社会交换理论的三条核心假设中,第二条便是:“各种物品的价值是可变的,它们全都遵循着满足原则,又称价值调适原则。获得越多,自感价值越低。”(Emerson, 1981:30-34)
如果这一假设是正确的,那么,我们可以推论,多性伙伴行为者必然随着他们性伙伴数的增长,而逐渐减弱对猎艳,甚至性爱的热情。
老百姓的许多民间俗语,也传达着同样的判定,如“肉吃的多了,就不香了”。
但事实怎样呢?
我所检索到的英文多性伙伴研究文献,没有一篇对此问题加以关注。而要获得这一问题的真实解答,确实也只有依靠深入的个案访谈才可能。
我向受访者提出的问题是:“在什么背景下,或在经历多少个异性之后,你发现自己的欲望已经不如原来强烈了?”
很多受访者,特别是女性,对这一问题的第一反应都与埃默森的假设相应和。

